第(3/3)页 哎.....这丫头实在是太纯洁了。 “哥,如果你没书看我向你推荐一本书吧,我最近在看王濛写的《青春万岁》”姑娘又热情说道。 “我看过。” “是吗?我非常喜欢杨蔷云这个角色,也喜欢序章里的那首诗:” 方明丽说着,坐在后座上情不自禁在大街上朗诵起来: 所有的日子,所有的日子都来吧, 让我们编织你们,用青春的金线, 和幸福的璎珞,编织你们。 ..... .... 从来都兴高采烈,从来不淡漠, 眼泪,欢笑,深思,全是第一次....... 旁边的路人经过,看着,听着有的甚至报以微笑。 这就是八十年代啊。 如果再过若干年,某个姑娘再在大街上朗诵诗歌,别人会不会认为她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? 方明华也被妹妹的热情感染了,加快了蹬车的速度。 “哥,我朗诵的好听不好听?” “好听,简直和播音员一样。”方明华夸奖道。 “我们文学社的李丽朗诵才好听呢。” .... ..... 骑车到了西大,方明丽要去教室自习,兄妹俩分手,方明华先找了个车棚停好车,然后按照通知书上写的地址来到教务处报名先交了学费,领一摞书塞到书包里,这才匆匆到教三楼的一座阶梯教室。 教室里已经有好些人,方明华东张西望想找个位置坐下,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。 “方明华!” 方明华仔细一看,一个留着板寸的青年,正冲着他喊了声。 这个青年手里夹着一支烟,穿着绿色棉大衣,下面却穿着一条牛仔喇叭裤,军用翻毛皮鞋。 这身搭配看上去有点滑稽,但在这个时代可是非常时髦。 “愣着干嘛?咋地不认识了?”青年笑着又问了句。 方明华脸上也露出笑容,回答道: “怎么会呢?赵红军!你要来上函授班?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