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一本小说写出来,它就不再是属于作者一个人的,它的每一部分都和读者息息相关。 甚至包括这本书的成绩好坏,口碑风评。 谁都不想看到自己正在追的这本书成绩平平,乃至被人唾骂,怀疑自己的审美水平。 然后作者还在那要死要活,最后把好好的一本书拖入无止境的深渊,彼此不欢而散,直呼浪费时间。 读者和作者间的分别不算什么,最怕的是读者和读者间的分别。 能有缘在一起看书,说明大家的精神世界是相通的,是在这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中,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同类,散了实在过于可惜。 因为我经历过,所以很明白。 在当作者之前,我先是一个读者。 回想起写书的初衷,无外乎看得多了,审美水平提升了,再也找不到自己想看的了。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,那就是被逼的受不了。 我是个被逼疯的读者。 我想质问那些作者,你们曾给我带来那么多的感动,那么多的美好,怎么后来再也找不到你们了? 有些可能人还在,魂呢? 我是个愤怒的读者,在网络上人称暴躁老哥。 我受不了这个,就开始自己动笔,结合脑中浮现的剧情,再给文字升华升华,提炼提炼,希望能再次收获那种久违的精神愉悦。 要达到那样的高度的确很难。 坏消息是至少需要十年才能达到那样的笔力,好消息是迄今为止我已经写了十年以上了。 我的初衷始终未变。 阅读是一场精神世界的旅行,能给人带来很多这辈子都体验不到的神奇玄妙。 我始终觉得,文学的力量,不止现在如此。 看到这里,相信很多人会觉得我是要太监了,其实只是虚晃一枪。 恰恰相反,我想要雄起! 这本书写到现在,我可以完全透明的说,我收获了一万元的稿费,能拿到钱,算是对我的一种认可。 但很明显,这点钱相较于百万字数,根本不够看。 这是本免费小说,并没有什么订阅收入,我可以负责任的说,这本书全网还在看的人不超过五百个。 我每天的收入,多的时候几十块,少的时候甚至只有几块钱,几毛钱。 究其原因只有一个,追读率,还是追读率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