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晚饭吃的火锅,店里的人很多,四周嘈杂之声不绝于耳,大冷天的就适合吃这个,热气弥漫,约上三五个好友边吃边聊,气氛感十足。 而他们这一桌.说是好友,但也只是刚刚认识,说不是好友,气氛感比起其他桌半点不差。 毕竟有个自来熟的人坐在对面,那副热络的样子,恍惚间仿佛认识了许久。 再加上坐在一起涮火锅,像这样在同一个锅里捞东西吃,天然的就会把互相间的距离给拉近,便连姜离对眼前这个人都少了许多的疏离之感。 林洛觉得除了上述原因之外,还有一大主要因素——拍了这么久的视频,终于在线下见到粉丝了。 “原来你就是那个姜姜执笔,我很久之前就关注你了,我是你的小迷妹,伱的视频我经常看的。” “你的毛笔字写得好好啊,看你岁数比我要小得多,怎么毛笔字写得这么好,你怎么练的啊!” “.多写多学多看,如此便能练出来了。” 林洛在旁边觉得这话耳熟,我肯定在哪儿听过。 “需要天赋的吧?” “天赋如何倒并不打紧,最重要的还是勤学苦练。看你喜欢谁的字,然后去寻他的墨宝每日照着临帖,苦练不辍,如此坚持三五七年,此事因人而异,总之何时不用帖子便能写得分毫不差,便算是已有所成。如若想更近一步,譬如写出神韵,到那时看得才是个人天赋。” 看在对方是自己粉丝的份上,姜离罕见的说了不少的话,而顾若兰瞧着她认真的样子,微微沉默,苦练不辍,三五七年. 你好像是真的想教会我写毛笔字。 “你说的苦练得练很久吧?” “倒也还好,每日练上两个时四个小时便可。” “那还是算了,我这个人三分钟热度,每天四个小时,然后要练好几年,我肯定没那么大的恒心和毅力。” “嗯。” 闻言,姜离只是嗯了一声,想练字最要紧的就是坚持,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肯定不行,而且练这个东西.没有必要。 起码在现代没有必要,写个都是用键盘敲字,也用不着给谁写信,想说什么打个电话,发个微信就好。 字练的再好也没什么用武之地。 甚至在这个时代,写字都成了一种兴趣爱好。 当真是时代变了。 正在这时,一串电话铃声响了起来,林洛放下筷子,拿出手机看了一眼,是老妈打过来的,起身道:“你们先吃着,我去外面接个电话。” “嗯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