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县令授职-《隋唐大猛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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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位卑下不卑下罗锋这时也顾及不到了,先站稳脚跟才是最重要的。
能当个捕快倒也不错,毕竟这是个正式工,不是那种临时工协警联防队什么的。
“多谢县令厚爱,小的也愿意为朝廷效力。”罗锋很识抬举的道。
见年轻人如此识时务,张仪臣很满意,让一个十六岁的年轻人当捕快,这都是他的破例提拔了,若是对方不识相,那就未免让他没面子。
“很好,那本县就正式任你为本县之捕快,许你十天假期回家,十天之后回县衙报到做事。”
罗锋拱手拜谢,“多谢县君提拔!”
下面一片羡慕的议论之声,在那些贵族官员眼里,一个捕快当然轻微之极,可在普通百姓眼里,这身着皂衣的捕快那可是官差是公人,是吃皇粮的。不但威风,而且还是个铁饭碗呢。
罗锋如此年轻,居然就已经得县令亲自授为捕快,这可是足够让人惊叹羡慕的了。
不过有擒蓝面贼之功,众人羡慕之余倒也服气,人家虽然年轻,可人家有本事啊。
甚至大家还对这少年捕快有了些期望,希望以后县中的治安能够好些,能够杀一杀那些贼匪的嚣张,还县里几分安宁。
·······
从县衙出来的时候,罗锋和三叔他们一人背了个袋子,里面都是刚获赏的钱帛。
“回家吗?”肩膀上沉甸甸的,可小七却很高兴,目光还十分警醒的左看右望,生怕别人把他的赏钱偷了是的。
罗锋看了看自己肩上的钱袋子,问秦琼,“表哥是先回历城吗?”
“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了,我打算今天先跟你回家,去看望下姑母。”
“多谢表哥,母亲要是见到表哥肯定会很高兴的。”
罗锋想了想,“我打算先去买些粮食然后再回家,如何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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