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第九百七十七章 小诏眼都亮了,哪个当兵的男孩子,不喜欢有枪在手,定身后安稳! 参谋之一说他太小,只让他在地下,不到万不得已都不会让他去伏击。 现在他有枪了,还是最先进的那一款! 小诏激动道:“这是敌军那边瞄准性极强的一把枪,说是还能夜间消音,有什么红外线,我不懂,上,上次打伤参谋长的就是这把枪!” 说到这里,他的情绪明显有些往下:“还好当时参谋长避开了,只伤了手臂,女同志这把枪你是从哪里来的?” “刚在外面顺手捡的,想着咱们这边的人可能需要,”秦晚本身就是特殊小组的,执行过边境任务,她对枪支的了解程度,可以用天才两个字来形容,这和她过不忘的本领有关。 小诏闻言,又确认了一遍:“你真的把它给我。” “你手上的茧,应该练了不少。”秦晚看着他的眼,忽的一笑:“一个好的阻击手,在团队里非常至关重要的,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组织手,你虽然性格外放,当你的呼吸声很平稳,有当一个好阻击手的潜质。” 小诏想要当阻击手这件事,除了参谋长,他谁都没和说过。 因为他每次开枪都不是那么的快。 和同队的人相比,他又小又总是拖后腿。 第(1/3)页